《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01 -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01

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是中国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的核心内容是规定了室内使用的木家具产品中甲醛释放量和重金属(可迁移元素)含量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1. 标准中对一些关键术语进行了定义,主要包括:

- 木家具 (Wooden Furniture): 以木材、人造板为主要材料制成的家具。

- 甲醛释放量 (Formaldehyde Emission): 家具在干燥器法测试条件下释放到水中的甲醛量。

- 可迁移元素 (Migratable Element): 家具表面涂层中可以被酸性汗液溶液萃取的重金属元素。本标准主要关注铅 (Pb)、镉 (Cd)、铬 (Cr)、汞 (Hg) 四种。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种木家具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柜类、桌类、椅凳类、床类等以木材、人造板(如刨花板、纤维板、胶合板等)为主要材料制成的家具。

不适用于:户外用家具;古旧木家具(文物、仿古复制品等);全实木且未经任何表面涂饰处理的家具(如不上漆的纯实木家具)。

3. 测试项目和限值

测试项目
试验方法
限量值
备注
甲醛释放量
干燥器法
≤ 1.5 mg/L 
这是强制性限量指标
重金属含量(可迁移元素) 
原子吸收光谱法

针对家具表面的色漆涂层
- 铅 (Pb)

≤ 90 mg/kg

- 镉 (Cd)

≤ 75 mg/kg

- 铬 (Cr) 

≤ 60 mg/kg

 - 汞 (Hg)

≤ 60 mg/kg

说明:

甲醛释放量的测试方法为“干燥器法”。该方法是将一块规定尺寸的家具样品放入一个特定容器(干燥器)中,其释放的甲醛被容器底部的吸收液吸收,一段时间后测定吸收液中的甲醛浓度。

重金属含量的测试对象是家具表面的色漆涂层(即有颜色的油漆),通过模拟汗液(弱酸性溶液)浸泡来测试其中可迁移的重金属元素含量。

4. 注意事项

1)强制性标准:GB 18584是强制性国家标准(GB)。在中国市场生产、销售的木家具产品必须符合此标准的要求,否则不得上市销售。

2)与其他人造板标准的区别:

- 请注意,GB 18584是针对成品家具的标准。

- 它与人造板基材的标准(如 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不同。后者将甲醛释放量分为E1级、E0级和ENF级,限值更严格(E1级≤0.124 mg/m³,采用气候箱法)。家具厂使用E0级或ENF级的板材,其制成的成品家具仍需满足GB 18584的≤1.5 mg/L要求。

- 测试方法不同(气候箱法 vs 干燥器法),其数值不能直接换算。

3)标准现状:该标准于2001年发布,2002年实施,至今仍在执行。虽然行业内关于更新标准、采用更先进测试方法(如气候箱法)的讨论一直存在,但在新标准发布取代它之前,GB 18584-2001仍然是现行有效的强制性标准。

4)环保标识:符合该标准是家具产品上市的基本要求。一些产品还会有更高级别的环保认证,如“中国环境标志(十环认证)”,其要求通常严于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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